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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规定领导干部下基层轻车简从

1999-07-28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蔺玉堂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蔺玉堂)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,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下基层讲排场、兴师动众、前呼后拥的不良作风,减少群众的麻烦和负担,进一步密切党群、干群关系,河北省委、省政府近日对领导干部下基层作出新规定。规定要求:

一、领导干部下基层只能带与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人员。下基层现场办公,允许有直接关系的部门负责人随行,但部门负责人不准带随员。一般不准带随行记者,确需报道的,由当地记者站派一至二人随行。下级也不准搞多人陪同、对应陪同和层层陪同。

二、省内领导干部下基层一般不允许使用警车,如遇道路情况复杂等特殊原因,全程只准一部警车负责疏导交通。一般情况下不得亮警灯、鸣警笛、闯红灯,不准层层派警车随行,领导干部的车辆路过城区,不准有意搞一路绿灯,不准采取清场、戒严等作法。尽量集中乘车,不准一人一车,下乡、进村车辆一般不超过3部。不准到边界迎送,不准搞欢迎仪式,不准写欢迎标语。

三、领导干部下基层不准大吃大喝,铺张浪费。食宿由当地按规定标准在定点接待单位安排,不准到社会上豪华宾馆、饭店食宿,不准要求或接受公款宴请,不准用名烟、名酒、名菜。到县以上单位吃工作餐或自助餐,到乡镇和企业吃机关食堂,到农村吃派饭。下基层领导干部和随行人员必须按规定标准交付食宿费。在基层活动一律清茶一杯,不准摆放香烟、水果。不准要求或同意到旅游景点游山玩水,不准要求或同意到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,不接受下级的土特产品或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。

为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,《规定》指出,对违反规定者要提出严肃批评,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。河北省纪委和监察厅为此已公布了举报电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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